師資聘任作業程序
步驟
時 程
程 序 進 度
一
第五週
召開教學研究發展委員會,討論下學期課程發展方向,並核定開課之事項
二
第五週-第九週
師資延聘
1.舊課續開 2.逕行邀請 3.開放徵選
三
第十一週
課程審議一:書面初審
整理各課程新舊教師所提交之課程計畫,召開課程審核會議
四
第十二週
課程審議二:面談
請初審通過之新應徵教師報告其課程計畫及授課方法,以確定是否進行下一階段之聘任
五
第十八週
新課程發表會:邀請新老師(含逕行邀請)進行正式的課程發表
97.03.31修訂
↑教學研究發展委員會課程審核會議
↑新課程審議 - 新課程教師面談情形
校址: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101號(中崙高中內) 電話:(02)2747-7690•(02)2747-5431 傳真:(02)2742-2865